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
天主教「祭天崇祖」的觀點
蕭擲吉
「祭天崇祖」乃我國固有文化裡飲水思源的具體行為表現。祭天之禮儀在天主教之感恩禮中表達得相當圓滿,天主聖子耶穌基督親自臨在於整個祭禮中,天主聖三也充分地傾注恩典在「聖言」(聖道禮儀)暨「聖體」(聖祭禮儀)中。天主教的崇祖禮儀通常安排在彌撒後舉行,將整個禮儀的生命豐富地生活出來。本文不再詳述祭天的意義,僅就崇祖之觀點表達淺見。
《禮記•郊特牲》說:「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天為萬物之始,祖先由天生,尊天德而報親恩,以祖配天;天者上帝也。祭祀祖先,一方面是「思慕之情」,一方面又是「報恩之義」,這是國人對萬物與人生本源的基本看法,祭天祀祖就是報本反始的方式。「敬天」必忠君,於是忠道得以申張,「法祖」則重喪祭,於是孝道得以發揚。「忠孝之道」乃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主要倫理規範。
自古以來,國人對於祖先的崇祀存有根深蒂固與優美的思想。據甲骨文的記載,殷人對他們的祖先,作到了「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在」的地步。殷人對祖先的看法,認為他們雖然死了,但其精神(靈)依然存在。這也驗證著靈魂不死不滅的說法。
天主教在中國恢復崇祖禮儀是由教宗庇護十二世,於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八日正式批准實施。一九七一年一月廿七日農曆春節由于斌樞機主教倡導,在台北師大附中禮堂舉行祭天崇祖禮儀,並於一九七二年擴大推行,受到當時國內各界人士熱烈響應,亦為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順利推展開創新頁。此後,在台灣各地聖堂都在農曆大年初一感恩祭後舉行崇祖儀式,以中國傳統文化融入教會禮儀,一方面可以使國人對天主教是「洋教」的謬誤思想改觀,另一方面也是針對社會的移風易俗,可以「敦教化,厚風俗。」(註:中國歷史中「禮儀之爭」的問題,簡單的說,就是基督信徒可不可以尊崇孔子與祭祀祖先。一七○四年教宗格來孟十一世,下令全面禁止中國的信徒進孔廟、祠堂、上墳等所有與祭祖祀孔相關的活動,觸怒了清朝康熙皇帝,因此下了禁教之令及隨後發生的諸多教難事件。令人惋惜的是,在「禮儀之爭」的背後,其實存在著儒家思想和基督宗教神學對話和溝通的可能性。請參閱《中國天主教史》第七章禮儀之爭|穆啟蒙編著,光啟出版社。)
崇祀祖先本身是中國人表達「慎終追遠」的孝思行為,聖經與中國傳統的思想並不相悖,在十誡中論及人倫的第一條便是:「當孝敬父母」,而且遵行的人是附帶有天主恩許的(出:廿,12;申:五,16)。在各民族、文化中之美善的部份相信都是來自天主,文化或習(禮)俗本身具有多重的價值,天主教的文化特色是本著「教會的禮儀慶典應配合不同民族的天賦和文化,為使基督的奧蹟『能曉諭萬民,使他們服從信德。』(羅:十六,26)文化不但不會被消除,反而藉著基督得到救贖、變得更完美。」(《天主教教理》1204)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我來不是為廢除法律或先知,而是為成全。」(瑪:五,17)藉著基督提昇和聖化中華固有的傳統文化,使得「祭天崇祖」有更清楚的定位,也賦予了它新的意義和價值。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發佈的〈教會在亞洲〉的通諭裡,強調文化的融合:「亞洲人民以他們的宗教和文化的價值為傲……熱愛尊重生命的價值,憐憫眾生,親近自然,對父母、年長者和祖先的孝道,以及高度發展的團體意識……在這個互補與和諧的架構中,教會能夠以一種既忠於自身傳統又符合亞洲人心靈的方式傳達其福音。」在文化、傳統與宗教信仰中找尋一個新的平衡點和出發點,是教會賦予現代基督徒傳福音的新使命。
在天主教的信仰裡「諸聖的相通」,為亡者代禱是「旅途中的教會深深體會耶穌基督整個奧體的共融精神,自教會初期以來,便以極大的熱誠,孝敬追念已故的人;『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十二,46)我們為他們祈禱,不但幫助他們,也使他們為我們的益處所作的代禱得以奏效。」(《天主教教理》958)在教會裡,十一月稱之為「煉靈月」,普世教會以一個月的時間為亡者煉靈祈禱,與已亡的親友恩人的靈魂作肢體的共融,因為我們相信都一同領受基督的救贖之功。「莫悲傷,莫哭泣,我死後,會對你們更有益;念在茲,助在茲,其成效,超過我生活在世。」聖道明的遺言,將「諸聖相通功」的道理詮釋的巧哉!妙哉。
崇祀祖先時奉以「中華民族列祖列宗」之牌位(或如清明掃墓時),全家人聆聽聖經上的話,如:德訓篇:四四,1-15;瑪竇福音五,1-10,配以紅燭、鮮花、素果,以意敬心虔奉上一拄清香(※使用乳香更能清楚表達天主教禮儀的記號),獻上祝禱之意,還報以鞠躬之頂禮以表達景仰、肅穆、尊崇之意,願我們的禱聲如一瓣心香上達天聽,蒙主垂聽。
源遠流長崇祖之儀禮,是值得保存與發揚光大的文化傳統,更是今日基督徒面對文化與信仰,及傳統間的調適與整合的重要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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